****点击查看现委托****点击查看在**省公共**交易网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了对****点击查看属国有资产(**区胜利小区14号办公用房4-6层)自有房屋5年租赁权的交易公告,因公告内委托人要求“⑤承租方负责交纳房屋涉及的租赁税、费(含:电费、燃气费、供热费、物业费,消防、燃气、电梯等费),并将缴费票据于每年缴纳年租金时一并交给出租方。”委托方需要增加“维修费”的相关条款,并对此条款进一步补充、修改。现申请此公告中止。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纠纷由出让方承担。
特此说明
出让方:****点击查看
行政主管部门:齐齐****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财政主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