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3536.96平方米 |
挂牌价:85.4万元/年 | 保证金:25.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市**区**路105号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老院综合楼1层部分及2-6层10年租赁权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3536.96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出租时长:10.0年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 | ||
标的展示地点:**市**区**路105号 | ||
联系人:万经理 | ||
联系人电话:158****点击查看6616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位于**市**区**路105号,为砖混结构,共6层,本次租赁范围为综合楼1层102、103、104门面及2-6层(含屋面层)(1层101门面千金大药房门面不在租赁范围内),室内为公寓装修。出租面积为3536.96㎡,其中未办理产权部分面积为484.98㎡,未办理产权部分房屋安全性等级为B级。证载用途为商业,房屋权证号:湘(2025)**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81号。****点击查看博物馆、****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广场,距地铁6****点击查看医院站500米,交通十分便利,商业氛围极其浓厚,配套设施齐全。
1.意向竞价人应在竞拍前对标的物现场踏勘,详细阅读拍卖文件。意向竞价人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仔细查勘,全面了解了标的承租(参拍)条件和要求,对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实物现状和承租(参拍)条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
2.标的以竞价人所视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已经将标的实物和权属状况及所知瑕疵进行了充分展示和说明,竞买人如有瑕疵疑虑,请在竞买登记前仔细咨询。竞价人参加竞买即视同竞价人对拍卖标的实物的显性或隐性瑕疵已无瑕疵异议。尽管拍卖人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瑕疵审查、了解和告知,但标的实物仍可能存在未知或者潜在的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标的实物瑕疵未说明的担保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要求变更成交价格或退还成交价款。
该房屋部分面积未办理产权证,竞价人需对房屋用途进行慎重考虑,如因无房产证造成的经营风险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房屋外墙可能存在漏水等情况,买受人须负责外墙的维修、维护,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共安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屋顶及墙面漏水的情况,也由买受人负责维修、维护,所有发生的维修、维护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从事项****点击查看政府政策要求,具体请向所需经****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进行充分咨询了解,由买受人自行自费办理所经营业态的相关证照、消防验收、后续房屋检测、审批等所有手续,并承担可能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造成的损失,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及退还相关价款。
3.拍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所涉实物相关的图片、房屋平面图、房屋建筑面积等数据、资料,以及对标的所做的文字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委托人的承诺,最终以委托人交给买受人的实物现状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如有差异,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或违约。
4.出租人有权撤销公开拍卖,拍卖人将如数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价人不得向出租人及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5.标的的租赁经营权期限为10年(不含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起拍价为第一年租金,合同期内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成交价为含税价,出租人收到买受人支付租金后,根据买受人所支付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6.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第一季度的租金额,租金按季度收取,买受人必须提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待合同期满,买受人无违约的情况,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无息退还。
7.本次租赁不涉及停车位,出租人不负责为买受人提供停车位及停车服务停车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出租标的移交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移交后一切因买受人使用的出租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空调、通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出租人按照现状移交租赁房屋,如因经营所需,需要对用水、用电条件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含增容费用)。
8.出租人将出租资产移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不再承担资产报建、消防改造(含一消、二消)等任何费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9.本次拍卖的评估价、起始价,均不包含标的内的装修价值,房屋内的装修空调等设备设施等均不含在租赁范围内,竞价人应视作毛坯进行成本核算,考虑所应投入的装修成本,标的移交时若与展示期间有装修的变动的,属正常现象,买受人无权要求出租人对装修进行复原。
10.买受人应在经营前按照各项规定办理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行业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续,并严格按照工商注册经营范围进行合法、亮证经营,按时交纳税款及管理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买受人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洗浴、KTV、医院、养老机构以及有超过国家许可的噪声、环境污染等行业。
11.拍卖成交后,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买受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15 日内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若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如因有人占用导致出租人无法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房屋,需要延期签订租赁合同的,由出租人在确定清场后,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出租人指定账户收到买受人支付的足额的租金(按季度缴纳)和履约保证金(第一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金额)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拍卖人予以协助。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出租人依然无法确定交付时间的,买受人可以向出租人书面申请解除成交结果。出租人与买受人之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移交过程中非因拍卖人、出租人原因造成标的无法移交的,拍卖人、出租人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完移交手续,拍卖人将按每逾期1天收取1000元违约金,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3.买受人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设施及卫生,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买受人在承租过程中不得将承租权办理抵押贷款用途,不得将所承租标的对外转租、转借,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发生的一切人工费、运输费、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当经过出租人同意,且在改造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经营)。
14.买受人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事先应通知出租人并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人。买受人在承租过程中如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须至少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提前终止。
1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买受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人监督检查。买受人应建立和完善出租房使用安全、消防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合同未到期,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买受人应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房屋资产出租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退租。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买受人须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参与竞价,未竞价成功的应及时办理有关退租手续。
16.拍卖人有权根据公开拍卖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价人一旦参与拍卖,则视为竞价人已经知悉并认可该修正或补充。该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17.竞价人保证在竞买该标的时在**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出价,且出价不低于标的起拍价(若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的,本项保证失效)。竞价人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情形的,自动放弃请求退还竞买保证金的权利。如因出租人原因撤回拍卖标的或另行委托拍卖,或因突发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其他原因导致拍卖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仍无法举行,则在确定无法举行拍卖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无息退还竞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18.买受人须在拍卖成功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佣金(户名:****点击查看,账户:8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88888,开户行:**银行鑫泰支行),佣金按照成交总价(10年总租金)以下标准分段累加:成交总价100万(含本数)以内的,按2.2%收取;成交总价100万-1000 万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总价1000万-5000万的部分,按0.5%收取。
19.本次拍租的标的房屋无优先权人,房屋内现暂存部分原承租人购置的物品(其中有电梯、空调、室内家具家电以及可移动的装饰物品等),不包含在租赁范围内,出租人负责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交付,如无法按时交付,买受人可根据情况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是继续等待交付时间或者解除成交结果,不论是买受人是继续等待交付时间或是解除成交结果,出租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所发生的经济损失与法律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0.如因买受人违约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除所付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须向拍卖人支付该拍卖标的成交总价10%的经济损失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1.对房屋及附属设施、配套设备进行装修、改造、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改造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及附属物的整体结构安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加建任何临时建筑物。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在投资改造、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承租人不得擅自整体转租、借租承租房屋、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若因承租人转租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期间的设备设施维护、更换由承租人负责,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后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等均以“来修去丢”的原则处理,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人提出补偿或赔偿。
3.出租标的及相关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人不支付相应费用。
经营范围业态限制:租赁标的物买受人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洗浴、KTV、医院、养老机构以及有超过国家许可的噪声、环境污染等行业。竞得人的****点击查看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如需特别许可的,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应资质。如违背相关要求,出租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交易编号:****点击查看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前审 | |
起始价:85.4万元/年 | |
交易方式: | |
增价幅度:0.5万元/年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确定竞得人规则:价高者得。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如因买受人违约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除所付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须向拍卖人支付该拍卖标的成交总价10%的经济损失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本项目只接受企业法人机构、组织参加竞买、承租)。意向竞价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2.业绩要求:竞价人或竞价人实际控制人****点击查看酒店、公寓、长租房运营管理经验,提供至少1家****点击查看酒店、公寓、长租房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租赁合同、运营代理合同)。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竞租。
4.与委托人以往的**过程中有违约记录的竞价人,不得参与竞买及承租。
二、须上传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三、特别提醒
竞价人须仔细阅读须知,自行辨别、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人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仍参与竞价或成交后经出租人现场考察,发现竞得人不符合条件(含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的),即使成交仍将不再办理其竞价成交手续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对此一律按悔拍处理,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