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苏(南京溧水)地方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11月3日江苏(南京溧水)地方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发布于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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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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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6年11月3日 10:15

(二)交易方式: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点击查看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进入“**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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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轮入粮食

1.1品种、数量

2026年产粳糯稻2000(±5%)吨(指定库指定仓),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2质量要求:

必须为2026年产粳糯稻,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整米出米率≥66%,含碎出米率≥68%(锋速精米机打50秒,过2.5mm筛);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色泽、气味正常,符合稻谷食品安**家标准,重金属,黄曲霉毒素不超标,超过规定标准的委托方有权拒收。严禁掺混陈粮、以陈顶新,一经查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卖方违约处理,由此所产生的政策风险及相关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

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后,进行入库,粮食全部入库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仓检验,如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无条件全仓退货,货物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1.3入库价格:固定价,2900元/吨。

1.4轮入时间:2026年12月25日前,如遇雨协商顺延。

1.5交收地点:****点击查看**公司指定库指定仓。

2、销售轮出粮食

2.1销售轮出的粮食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仓**板价,2360元/吨(沙塘庵1号仓)。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执行。如****点击查看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2.2质量:以仓内实际质量为准,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

2.3出库期限: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出库,自开仓日起25日内提清,遇雨协商顺延。

2.4交收地点:****点击查看沙塘庵库1号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点击查看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交易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点击查看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20元/吨。若中标方在购销任意环节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该合同200元/吨的全部履约风险保证金,且中标方需要按照违约合同中货款总额20%赔付委托方相关损失,违约金赔付后双方无涉。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金额1.5‰作为本次交易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竞价交易成交后,中标方须及时联系委托方在交易平台签订线上合同。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提货、交货在交割期内必须完成,否则视同违约,任一环节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出库和入库所有的交易、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五)竞拍者要提供增值税发票,仅限企业竞拍。

(六)标的包含的权**过竞价交易成交后,双方应及时在系统中签订“线上合同”。一周内不签订线上合同按违约处理。

(七)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执行。

八、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李德鹏 138****点击查看0235

赵健强 180****点击查看8030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

李经理 159****点击查看1853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点击查看6697

李经理 189****点击查看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189****点击查看9170

会员报名:025-****点击查看0160

资金财务:025-****点击查看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点击查看82467。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一:《****点击查看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粳糯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清单-****点击查看.xlsx


附件(2)
附件_642555106_40607639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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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地方粳糯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清单-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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