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意向公告(2025-JQ01-F1108)(第1包)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意向公告(2025-JQ01-F1108)(第1包)

项目所在地:**省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单位地点

** 省 ** 市。

二、采购需求概况

我单位拟更换综合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单位,物业管理区域总体情况:坐落总数:2个、物业服务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场区道路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公寓住房面积约4万平方米,集体宿舍面积约1万平方米。

主要管理服务内容为:行政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垃圾分类和工程维修等服务,公寓区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垃圾分类、安保和工程维修等服务,总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点击查看机关大院室外所有公共区域,集体宿舍(约1万建筑平方米),公寓区包含公寓区公共区域,公寓房等(约4万建筑平方米)。配置人员需求共30人,具体为:物业经理1人,客服1人,工程1人,绿化5人,保洁(含垃圾分类)18人,安保4人。

三、概算金额

218.11万元/年。

四、预计采购、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9月。

预计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进场服务。

预计交付地点: ** 省 ** 市。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反馈方式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2251

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