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省检察院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发布于 2024-12-23
辽宁****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23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一、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002-002

二、合同名称: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崇**路46号甲

联系方式: 138****点击查看6700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区西北路872-6号-19

联系方式: 176****点击查看43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奶制品采购

履约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 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食材具体需求量,采购人在实际供应前一天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当日采购金额以当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 标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 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中标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4.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 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 购人将记录在案,中标供应商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5.中标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6.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裁决。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 日

履约地点: 每次订单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宇航 曹洋 王磊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辽宁****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351次, 占比 97.5%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350次, 占比 97.2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13 次, 中标金额 14970.63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查看完整分析
辽宁****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设施维护, 中标 17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15 次, 占比 88.2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233.09
辽宁****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8 次, 占比 88.89%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9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336.85
中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77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77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3 次, 中标金额 1941.09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