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主、副食品采购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 一、除需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外,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是指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hbggfwpt/) 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三、对招标文件中不适用全流程电子标的部分进行调整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第七条要求:《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将附件5-投标函-“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份。其中,《价格文件》3份单独密封提交。”修改为:“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份。” 3、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胶装、装订、正副本、分装、统装、加盖密封章、原件备查、供应商现场签字确认、现场认可的相关条款均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