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每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该标的按现状交付,该房屋目前已存在外墙脱落、渗漏水、电路老化、院内遮阳棚老化等情况,承租方应在竞拍前自行完成对出租标的实地勘验,充分了解房屋现状,不得因场地问题拒绝签订合同,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签订合同并缴纳一定的装修押金后方可施工,退还该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原装修。要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执行,否则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须遵守出租方的管理,承租方如需要变更、改造原有设施的,须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重新装修或变更、改造原有设施,且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不破坏立面形式的原使用功能。如装修改造涉及相关部门批准的,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意方可实施。房屋内承租方装修改动后的设施与装修出租方概不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承租方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办妥的申报手续若有损害出租方或业主正当权益的情况,则出租方有权进行阻止。 4、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本次《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同意合同所有条款,竞拍成功后出租方与摘牌人以该合同文本为准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