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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
2025年**市储备粮油第五次竞价交易会
交易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按照**市储备粮轮换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物资储备局****点击查看粮食局)及有关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接受****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的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点击查看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负责本次**市储备粮(含油脂类,下同)轮换竞价交易会的具体实施工作。为保证竞价交易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则。
第二条 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的粮食竞价活动的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交易当事人,及粮食的承储单位、接收单位。
第三条 燕谷公司作为**市地方(市级)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销售合同的供货方(简称甲方),负责合同签订,交割结算;市粮食局确定的交货仓库为本次竞价交易货物的承储单位(含实际存储库点,下同),具体负责粮食出库、配合商务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点击查看公司作为**市地方(市级)****点击查看易购买合同的买方,负责合同签订,交割结算;市粮食局确定的交货仓库,****点击查看公司的接收单位(含实际存储库点,下同),具体负责粮食入库、配合商务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点击查看公司的委托方负责竞价交易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因质量原因产生的商务纠纷处置的组织核实工作,并对中标会员单位的缴纳的保证金进行监管。
第六条 参与竞价交易的企业单位应依法注册且具有粮食经营或生产资格的粮油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并同时具备国****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企业单位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竞价交易会。粮食的承储单位或接收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价交易。
第七条 本次交易会报名截止时,单一品种报名会员单位少于3家(不含3家),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此品种的竞价交易。
第二章 交易准备
第八条 交易的品种、数量。
(一)竞价销售2020年产小麦4.63万吨(存储地:**市);
(二)竞价销售2022年产稻谷2.01万吨(存储地:**市);
(三)竞价销售2022年产稻谷1.56万吨(存储地:**省);
(四)竞价销售2022年产稻谷0.70万吨(存储地:**省);
(五)竞价销售2021年产玉米1.00万吨(存储地:**市);
(六)竞价采购大豆原油0.49万吨(存放地:**市)。
以上品种、数量以当日交易标的为准。
第九条 粮食竞价交易活动实行会员制。
参加**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需同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库会员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双会员制)。请先取得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资格后,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库会员注册。
(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库会员所需资料:
1.《会员登记表》
2.《会员申请和网上交易承诺书》
3.《交易代表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交易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须按1:1比例复印或扫描正反面至A4纸同面。营业执照副本可适度缩小至A4纸全幅,且二维码清晰可查。
(二)办理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依据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相关规定,在单位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获取资格并取得密钥。
相关文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参会的会员单位应遵守**市储备粮油相关文件的规定,遵循**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会当期交易公告和交易细则,****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流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会员章程》,方可进场参与**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
交易中心验证企业单位各项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将单位代码和密码及相关资料移交给会员单位。
以上单位代码和密码为参会会员单位的交易报名资格凭证。会员单位代码和密码属参会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需妥善保管,如遗忘或泄漏,应在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进行补办,由于遗忘或泄露单位代码、交易密码和网络中断等造成的损失由会员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交易会报名。
参会会员单位不得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竞价,也不得代其他企业竞价。否则中标视同无效,并按违约处理,扣除中标数量对应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参会会员单位应遵循**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会当期《交易公告》《交易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交易流程、****点击查看中心《会员章程》,方可进场参与**市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一经报名成功,****点击查看中心的有关规定。竞价交易存在交易风险,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应知晓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会员单位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会报名全程采用远程网上报名方式,请参会的会员单位按时登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第十一条 保证金、最高限量。
参与竞价销售小麦、稻谷、玉米,竞价采购大豆原油品种的会员单位按照预估竞拍数量预缴保证金。竞价销售小麦、稻谷、玉米缴付标准为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竞价采购大豆原油缴付标准为交易保证金5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0元/吨。
竞拍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参与竞价销售小麦、稻谷、玉米,竞价采购大豆原油品种的,每品种每会员单位最高限量为1万吨。
第十二条 ****点击查看银行信息。
保证金在竞价交易会前,即2025年5月21日16:00****点击查看中心账户,否则无法参与竞价交易会。参会会员单位的保证金,必须由本单位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门支行营业室
开户银行账号:0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23318
第十三条 未中标保证金退回。
参加竞价交易会的会员单位未中标的保证金,在交易会结束后,****点击查看中心核实,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会员单位退款账户以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企业绑定账户为准。
第十四条 ****点击查看储备局粮食储备处负责提供竞价交易清单。
第十五条 交易中心于竞价交易会的前一周通过媒体发布本次交易会《交易公告》。
第十六条 参加交易会的会员单位可于竞价交易会前三天,****点击查看中心网站上查阅和下载本次《交易清单》《交易细则》等文本相关信息。交易中心于交易日前,对本次交易会的相关事项、网上竞价交易操作进行咨询和解答。
第十七条 参与竞价销售、竞价采购的**市储备粮会员单位及其委托的托运方、承运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粮仓〔2024〕271号“关于印发原粮运输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所规定的标准。若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条款的行为,则按违约行为处理。
第三章 竞价采购大豆原油要求
第十八条 质量要求
2025年产大豆原油,质量应符合国标GB/T 1535-2017要求。其中:
1.酸价(KOH)≤2.0mg/g;
2.过氧化值≤3.0mmol/kg;
3.溶剂残留量≤100mg/kg,溶剂残留量>100mg/kg拒收;
4.黄曲霉毒素B1≤10μg/kg;
5.加热试验不得变黑,并不得出现多量析出物。
第四章 交易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交易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9:30。
第二十条 交易网址: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第二十一条 因公共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交易中断的,交易中心有权暂停、中止、推迟或改期交易,已经应价的交易标的,依据交易系统判定的结果,视为成交或未成交,已经成交标的结果有效。参会会员单位因其自身网络或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竞价交易的正常进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会会员单位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交易秩序
第二十二条 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的会员单位应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
第二十三条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交易会员单位按交易顺序逐节进行交易。
第二十五条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交易秩序,禁止恶意串通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危害交易秩序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竞价销售交易
第二十六条 竞价销售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所报价格为卖方出库单位库内汽车车板价或库内专用线站台旁价格(不含包装)。报价单位是元/吨。
第二十七条 竞价销售交易原则: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竞价同一标的,价高者优先;同等价格,应价在前者优先。
第二十八条 竞价交易按本次交易会竞价交易清单的委托标的顺序,依次按专场逐节进行交易(3个标的为一交易节)。
第二十九条 开市后,会员单位使用交易终端按交易专场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竞价标的的起点价格(底价)开始报价,并以人民币元/吨的价位递增报价。
第三十条 竞价销售竞价数量为该标的的全部数量,标的不拆分。会员单位可对全部委托标的竞价,但最终成交总量不能超过报名时认定的品种、意向数量。竞价数量已超过预交履约保证金所能竞价的数量的不可再参加竞价。最高限量以本次交易会《交易公告》为准。
第三十一条 会员单位如接受竞价交易系统报出的价格,应点击应价。会员单位一经应价,不得撤销。
第三十二条 会员单位在新的价位应价后,前一价位的应价自动失效。
第三十三条 委托标的无会员单位在起点价位(底价)应价时,竞价交易系统判定该委托标的流标。
第三十四条 当一个委托标的在某一价位只有一个会员单位应价,并且在竞价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40秒)内再无新的会员单位应价时,即按该价位成交。
第三十五条 交易成交后,竞价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合同》。
第三十六条 中标会员单位必须于交易会结束后次日起,3****点击查看公司在竞价交易系统中(线上)签订《**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合同》。
中标会员单位所签订的《**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合同》,****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竞价交易系统电子合同为准。交割结算流程采用线下方式。
中标会员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关于《**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合同》执行情况的证明”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履约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不可抵扣粮款。
第七章 竞价销售交割与结算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中标会员单位必须于交易会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货款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开立的指定账户。燕谷公司确认全部货款到位后,开具《**市储备粮油出库通知单》****点击查看公司的承储单位实施出库。同时向合同乙方开具与合同数量、金额相等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开户银行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02561
联系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5671
第三十九条 竞价销售实行取货制。中标会员单位凭开具的《**市储备粮油出库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取货。取货时间:自中标会员单位在交易会结束后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提清货物。
第四十条 竞价销售粮油质量以标的清单为准,中标会员单位如对质量有异议,应在缴足全额货款后(出库前)的2个工作日内书面申****点击查看研究院(**市食****点击查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食检院)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申请方以市食检院预估费用先行支付,待检验结果出具后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所耗费的时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提货截止时间。
数量以合同为依据,以出库单位计量衡器为准。出库时如果发生数量差数,由承储单位15个工作日内按照该标的中标价向中标会员单位退还货款或以与该标的样品质量相同的商品粮油向中标会员单位补齐。
第四十一条 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中标会员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点击查看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会员单位预缴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中心核实后,余款在《**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第四十二条 合同约定的提货期满后,****点击查看公司认定合同履约完毕,****点击查看中心退回中标会员单位履约保证金。如因中标会员单位原因粮油不能全部运出,自《**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合同》载明的取货截止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储单位按**市储备粮储存标准按日历日收取储存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由中标会员单位与承储单位签订委托代储协议并由双方自行协商储存费用标准。
第四十三条 出库的费用由中标会员单位承担。具体费用包括:散粮灌包费5元/吨(散粮标包灌包费10元/吨);铁路运输装车费3元/吨。
中标会员单位需要包装物时,包装物及包装物价格由中标会员单位与承储单位协商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每吨粮食所用编织袋、标旧麻袋和标新麻袋的价格不得超过20元、30元和45元。具体发运方式由中标会员单位与承储单位协商,运费由中标会员单位承担。
第四十四条 本次竞价交易会销售的小麦、稻谷、玉米为散装,不含包装。
第四十五条 中标会员单位准备提货出库时,应事先与出库单位取得联系,告知出库事项。中标会员单位应事先熟知运输线路和承储单位周边道路状况,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工具进行出库运输作业。
第八章 竞价采购交易
第四十六条 竞价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所报价格为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价格(豆油顶入油罐)。报价单位是元/吨。
第四十七条 竞价采购交易原则: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竞价同一标的,价低者优先;同一标的、同等价格,应价在前者优先。
第四十八条 现场计算机竞价交易按本次交易会竞价交易清单的委托标的顺序,依次按交易节进行(3个标的为一交易节)。
第四十九条 开市后,卖方使用计算机按交易节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点价格(底价)开始报价,并以人民币每吨10元的价位递减报价。
第五十条 竞价采购竞价数量为该标的的全部数量,标的不拆分。卖方可对全部委托标的竞价,但最终成交总量不能超过报名时认定的品种、意向数量。竞价数量已超过预交履约保证金所能竞价的数量的不可再参加竞价。卖方最高限量以当期《交易会公告》为准。
第五十一条 卖方如接受计算机竞价系统报出的价格,应点击计算机应价。卖方一经应价,不得撤销。
第五十二条 卖方在新的价位应价后,前一价位的应价自动失效。
第五十三条委托标的无会员单位在起点价位(底价)应价时,竞价交易系统判定该委托标的流标。
第五十四条 当一个委托标的在某一价位只有一个卖方应价,并且在计算机竞价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40秒)内再无新的卖方应价时,即按该价位成交。
第五十五条 交易成交后,计算机自动生成《**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
第五十六条 成交的会员单位必须于交易会结束后3个****点击查看公司在交易系统中(线上)签订《**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
成交的会员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交易系统电子合同为准。结算方式采用线下结算的方式。
成交的会员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关于《**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执行情况的证明”,****点击查看中心核实,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第九章 竞价采购交割与结算
第五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竞价采购卖方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入库任务。数量以合同为依据,****点击查看公司委托的接收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计量衡器为准。实际接收数量与合同数量之差为正负50吨以内(含50吨)的,视为完成合同,并据实结算。
第五十九条 竞价采购货物验收:接收粮油入库时,接收单位必须要求卖方先出具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样式的通知》(国粮办发[2005]115号)规定样式的质量检验报告。本次竞价采购大豆原油的验收,应当严格按照本细则第三章执行。
接收单位须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本细则第三章规定进行验收,与卖方签订《**市储备粮油商务认定书》,将验收合格的粮油填写《**市储备粮油入库质量情况统计表》,并送至市食检院进行质量复核。
第六十条 中标会员单位准备提货入库时,应事先与入库单位取得联系,告知入库事项。中标会员单位应事先熟知运输线路和承储单位周边道路状况,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工具进行入库运输作业。
第六十一条 竞价采购结算方式。燕谷公司依据下列材料办理入库结算和支付货款手续:(1)卖方单位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市储备粮油商务认定书》;(2)经食检院审核的《**市储备粮油入库质量情况统计表》;(3****点击查看公司出具《**市储备粮(油)入库数量情况统计表》。卖方收到货款后,及时向买方出具销售发票。
第六十二条 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成交的会员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点击查看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成交单位预缴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点击查看中心核实,在《**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第六十三条 《**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完全履行后,燕谷公司在确认平仓检验结果合格且收到成交的会员单位提供的发票后,开具《**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执行情况证明》。****点击查看公司开具《**市储备粮油竞价购买合同执行情况证明》凭据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回履约保证金有关手续,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第十章 违约责任与商务处理
第六十四条 交易达成后,中标会员单位未在规****点击查看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交易中心以每个违约标的为计算单位,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交易服务费后,中标会员单位以剩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会员单位****点击查看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剩余保证金数额总额的,还应对超过的部分承担违约责任,全额赔偿。
第六十五条 中标会员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的,****点击查看公司开具《**市储备粮油竞价销售或(购买)合同执行情况证明》,以每个违约标的为计算单位,扣除中标会员单位履约保证金。竞价销售小麦、稻谷、玉米扣除标准为200元/吨,竞价采购大豆原油扣除标准为500元/吨。
中标会员单位****点击查看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若中标会员单位违约,除按条款规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外,交易中心还将违约的中标会员单位列入违约企业名单。并从违约之日起,两年内禁止违约单位参与**市储备粮油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
第六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粮食质量出现纠纷,应停止出(入)库,合同双方及承储单位(或接收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中标会员会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协调解决。出库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不再接收申请。
交易中心在收到中标会员单位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市食检院、承储单位(或接收单位)、中标会员单位共赴现场扦样复检。检验费用由申请方以市食检院预估费用先行支付,待结果出具后由过错方承担。所耗费的时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提货截止时间。
认可检验结果,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协议继续履约。后期出库履约过程中,中标会员单位不得再以粮食质量为由,重复提出申请;不认可检验结果,不愿意调解或者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管辖法院约定为,燕****点击查看人民法院。
第六十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5年5月22日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举行的“2025年**市储备粮油第五次竞价交易会”竞价交易活动。
第七十条 ****点击查看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