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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遴选****点击查看食堂食材供应商
采购需求:提供****点击查看食堂供应商招标代理服务
1.投标人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点击查看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单位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机构未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未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7时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北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6****点击查看088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密封后加盖公章送达,否则视为无效。
按学校相关采购程序,****点击查看小组评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作为中标人。
2025年6月23日—25日;
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月26日上午9点。
项目遴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遴选结果公告,中标供人须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逾期视为放弃。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