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副食品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市**区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
二、需求概况:
(一)配送物资范围。主要配送猪肉类、牛羊肉类、禽类、禽蛋类、水产、豆制品、蔬菜类、菌菇类、干货类、酱料类、腌制品、配料类、水果类、调料类、饮料类、牛奶类、烘焙类、火锅类、快餐等副食品。
(二)采购分包划分。划分2个分包,每个分包中标3家,备选2家,共计招取6家配送商,4家备选配送商。猪肉、牛羊肉、禽类、水产、禽蛋类、牛奶类为一个分包;蔬菜类、菌菇类、豆制品、水果类、调料类、配料类、干货类、火锅类、酱料类、饮料类、烘焙类、腌制品和其他为一个分包。
(三)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供货方式。每个分包3家配送商分片区轮流实施供应。根据支队特点,划分3个配送方向,每4个月一轮换,全年轮换一遍,临****点击查看部队的配送商组织配送。
三、预算金额:2200万元,成交供应商缴纳贰拾贰万元(¥220000.00)履约保证金。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10月
五、采购需求:
(一)生产加工与配送能力
1.****点击查看基地或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2.配备固定的冷藏车间和相对独立的蔬菜加工区、肉类加工区、水产品加工区。
3.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提供将上述大宗副食品从专用仓库和冷库按需配送到采购单位的服务。配送运输确保使用恒温冷藏车,并安装车辆定位跟踪系统。
4.副食品配送按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盛放,密封输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5.配送清单与供应单位采购计划应一致,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配送到位。
(二)卫生标准和人员要求
1.各类加工区应相对封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
2.冷藏车间和各类加工区应定期消毒清理。
3.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食品进行检疫检测;配送的副食品应向受配送单位出具卫生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合格证。
4.从业人员身体状况须符****点击查看食品行业健康标准,每年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5.从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应进行卫生消毒,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7.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传染性疾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三)价格要求
1.每半月进行一次核价,每周组织市场调查,****点击查看发改委公布的副食品零售价格和品质要求(缺项部分参照当地蔬菜网和营区附近副食品市场价格),按约定的下浮率计算配送价格(确保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服务周到)。
2.配送副食品数量不得缺斤短两,质量不得以劣充优,配送商严禁配送肉糜、去皮蔬菜、宰后的鱼类、半成品和熟食。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肉类冻品类能够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畜禽产品溯源码,符合GB2707-2016国标,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和气味,肌肉组织状态正常、无注水、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2)蔬菜类需提供符合GB2763-2021标准的农药残留定量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含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结果均低于国标限量值;微生物指标满足GB29921-2021要求(沙门氏菌等致病菌未检出);产品无腐烂变质,储存运输过程符合冷链标准(如叶菜类≤4℃);当批次检测报告抽样日期在供货前30日内,****点击查看基地代码及生产记录。
(3)水产类须符合GB2733-2015、GB2762-2022等国家标准定量检测要求,检测项目涵盖重金属(铅、镉、汞)、禁用药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及微生物指标(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检测结果均低于国标限量值;****点击查看基地的《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当批次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测报告由CMA/CNAS认证机构出具。
(4)豆制品类能够出具SC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家标准 豆制品》(或GB2711-2014面筋制品)。
(5)家禽类需能够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点击查看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 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
(6)酱腌菜类产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其亚硝酸盐及其他指标需通过定期抽检且结果合格。
(7)蛋类需符合GB2749-2015国家标准,保证蛋壳清洁无裂纹、气室高度≤7mm、蛋白清澈;检测报告抽样日期不早于供货前7日,****点击查看基地代码及生产日期。
(五)奖励与处罚
对于在副食品供应商选取和副食品配送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次充好,造成单位利益受损的,取消供应商资格,视情没收贰拾贰万元(¥220000.00)履约保证金;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资质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非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具有“五证”,即: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ISO22000体系或HACCP 体系);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在**市拥有运营1年以上的自有或长期租赁办公、生产加工场所,或有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
(六)在**市拥有固定的冷冻、冷藏车间和相对独立的蔬菜加工区、肉类加工区、水产品加工区****点击查看总队历年招标要求)。
(七)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确保使用恒温冷藏车,并安装车辆定位跟踪系统。
(八)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食品进行检疫检测。
(九)员工社保必须在**市缴纳,员工持有健康证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半年组织身体检查。
(十)不得挂靠或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七、备用机制及框架协议
1.本项目的备用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一同组织实地考察,备用供应商需缴纳备用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合同期满,无息返还。
2.当备用供应商转为履约供应商后,根据副食品金额按6%补齐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履约。
3.备用供应商备用期间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备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公示及意见反馈周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九、联系人:冯老师,189****点击查看3976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部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