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新路23号集体物业的招租公告

关于盛新路23号集体物业的招租公告

发布于 2025-04-30

招标详情

盛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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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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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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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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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编号

ZLC****点击查看001

项目名称

盛新路23号集体物业

物业位置

盛平社区盛新路23号

物业面积

4595.63

登记时间

2025-04-29

自行组织类别

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未达到**区集体产权交易目录限额标准的资产自行组织公开招租

租赁期(月数)

60

免租期(月)

2

招租底价(元/月)

95410

租金递增

第四年起月租金调整为100005元

租赁用途

工业厂房及配套宿舍

资格条件

1、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特定行业(如餐饮、医疗等)需具备相关行业许可证(如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证明等)。
4、企业/个人征信无重大不良记录(如债务违约、法律纠纷等)。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行业黑名单。
6、承租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保证金(元)

0

履约保证金(元)

286230

履约条件

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村规民约,办齐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及时缴纳工商、税务等有关费用,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承租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物业,且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2、承租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交当月租金,未按时交租的作逾期处理。出租方收款时,向承租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不含税);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款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清楚了解甲方物业的产权办理情况,承租方自愿承租,承租方保证不会以任何原因主张减、免、缓交租金。出租方的租赁物如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的租金即为场地占用费。
4、承租方不能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期后期的租金而不按时交租金和相关费用;承租方违约或中途停止租用的,该履约保证金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负责支付水电费等一切与使用房等相关的业务费用,且负责和承担一切维修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内外墙体(天面)、地板的装饰脱落或渗水漏水和排污排水、门窗、用电线路、开关插座、灯具、供水设施、消防管道等问题。
6、承租方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应向出租方缴交违约滞纳金,违约滞纳金=拖欠天数×拖欠金额×3‰。
7、合同期间,承租方作为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所以:该房屋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和燃气使用不当、火灾、摔倒),给承租方及其相关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方负全责,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8、合同期限内,因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如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上级行政性行为)而造成的合同终止或经济损失,双方各自承担合同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期

2025-05-01至2025-05-06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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