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友爱、凤岭南共66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整体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5-879)

南宁市友爱、凤岭南共66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整体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5-879)

发布于 2025-09-12

招标详情

南宁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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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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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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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报名网址:http://ljs.****点击查看.cn/#/projectDetail/7b048b992cde****点击查看8479e7c303d92a66.html

项目名称

**市友爱、凤岭南共66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44,779.95元/月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9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9月18日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市友爱、凤岭南共66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标的位于**市**塘区友爱北路57号、**市**区边岭街1号,整体招租,****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在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地块上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租项目经过合法合规的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正式开工建设,现均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房屋权属清晰且无任何纠纷,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产权异常状况。租赁用途:保障性租赁住房,仅能按****点击查看建设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开展运营,确保房源仅面向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群体开放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租期(年)

挂牌价格(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住房类型

标的现状

1

友爱301号房(A1)

62.61

5

44,779.95

50,000.00

住宅型

空置

2

友爱302号房(A2)

60.58

3

友爱303号房(A5)

67.15

4

友爱304号房(A6)

61.67

5

友爱305号房(A7)

60.88

6

友爱306号房(A8)

60.88

7

友爱307号房(A9)

60.88

8

友爱308号房(B1)

85.01

9

友爱309号房(B2)

79.63

10

友爱310号房(B3)

77.73

11

友爱311号房(B4)

80.91

12

友爱312号房(B5)

80.41

13

友爱401号房(A1)

62.63

14

友爱402号房(A2)

60.60

15

友爱403号房(A5)

67.18

16

友爱404号房(A6)

61.70

17

友爱405号房(A7)

60.91

18

友爱406号房(A8)

60.91

19

友爱407号房(A9)

60.91

20

友爱408号房(B1)

85.05

21

友爱409号房(B2)

79.67

22

友爱410号房(B3)

77.77

23

友爱411号房(B4)

80.94

24

友爱412号房(B5)

80.44

25

友爱501号房(A1)

62.63

26

友爱502号房(A2)

60.60

27

友爱503号房(A5)

67.18

28

友爱504号房(A6)

61.70

29

友爱505号房(A7)

60.91

30

友爱506号房(A8)

60.91

31

友爱507号房(A9)

60.91

32

友爱508号房(B1)

85.05

33

友爱509号房(B2)

79.67

34

友爱510号房(B3)

77.77

35

友爱511号房(B4)

80.94

36

友爱512号房(B5)

80.44

37

凤岭南401号房

54.22

38

凤岭南402号房

54.07

39

凤岭南403号房

54.22

40

凤岭南404号房

54.07

41

凤岭南405号房

54.07

42

凤岭南406号房

54.22

43

凤岭南407号房

65.28

44

凤岭南408号房

70.54

45

凤岭南409号房

70.54

46

凤岭南410号房

70.54

47

凤岭南411号房

70.54

48

凤岭南412号房

70.54

49

凤岭南413号房

70.54

50

凤岭南414号房

70.54

51

凤岭南415号房

70.80

52

凤岭南501号房

54.22

53

凤岭南502号房

54.07

54

凤岭南503号房

54.22

55

凤岭南504号房

54.07

56

凤岭南505号房

54.07

57

凤岭南506号房

54.22

58

凤岭南507号房

65.28

59

凤岭南508号房

70.54

60

凤岭南509号房

70.54

61

凤岭南510号房

70.54

62

凤岭南511号房

70.54

63

凤岭南512号房

70.54

64

凤岭南513号房

70.54

65

凤岭南514号房

70.54

66

凤岭南515号房

70.80

备注及其他说明:

1.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租期5年,另给予承租方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金建设期。

3.租赁期内租金每满24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4.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市**区南梧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覃铭勇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0100MA5PF14Q1K

经营规模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4,779.95元/月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前需向出租方缴纳不低于合同3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承租方欠缴租金、电费、违约金等费用,合同期满后如有剩余可无息返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前述费用和出租方所受其他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均按“先付后用”的原则执行,租金每半年计收一次。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10****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首期的全部租金,下一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届满的10日前付清。

租赁期限

5年,另给予承租方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金建设期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注册经营满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截止2025年3月底),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住房租赁。

2.意向承租方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完善的财务制度及健全的机构管理。

3.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不良结果。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近一个月内的不低于1000****点击查看银行存款证明。

5.意向承租方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在**市运营管理国有资产规模不低于5万㎡,并提供相关合同等佐证材料。

7.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曾经或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的不得参与此次资产招租项目。

8.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报名。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法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现场勘察确认书;

4.有固定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住房租赁、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及健全的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办公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点击查看公司架构等证明文件);

5.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
6.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不良结果;

7.提供近一个月内的不低于1000****点击查看银行存款证明;

8.意向承租方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9.在**市运营管理国有资产规模不低于5万㎡,提供相关合同等佐证材料;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无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情况的承诺文件;

1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限5年,另给予承租方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金建设期。

3.租赁用途:保障性租赁住房,仅能按****点击查看建设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开展运营,确保房源仅面向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群体开放租赁。

4.租金按“先付后用”的原则执行,租金每半年计收一次。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10****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首期的全部租金,下一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届满的10日前付清。

5.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前需向出租方缴纳不低于合同3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承租方欠缴租金、电费、违约金等费用,合同期满后如有剩余可无息返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前述费用和出租方所受其他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6.承租方具有一切法律权利和授权签订租赁合同和履行其于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

7.承租方就租赁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点击查看公司内部必要的批准、授权、同意手续。

8.承租方应依约支付租金及根据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应支付的费用。

9.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因行业经****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殊许可的,应及时自觉办理。

10.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使用标的房屋从事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房屋存放有毒有害放射性等违禁物品,及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应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接收及交还标的房屋。

12.承租方对标的房屋装修、改造后应符合消防的各项规定。承租方对标的房屋装修、改造应当自行咨询了解相关消防验收标准、条件,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消防验收无法通过的,出租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13.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方在标的房屋所安装设施设备造成出租方或者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在标的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后,承租方应承担在其使用标的房屋期间的安全运营职责与责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内需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械设施的,承租方应自觉配备。

15.严格遵守《****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负责租赁区域内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卫生、秩序、广告等的治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6.承租方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应遵守有关噪音、油烟排放等方面的规定,文明经营,如因此而被投诉、发生纠纷的,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及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17.承租方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开展项目房屋经营,并因此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同时,若出租方因此直接或间接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等,承租方应全额赔偿并承担出租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8.承租方应履行租赁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相关义务。

19.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如果标的房屋被征用、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从国家或开发商处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搬迁费补偿、固定资产补偿(含标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出租方权属的)等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安装的设施设备补偿及停业损失等归承租方所有:(1)如补偿项目中有针对承租方的专项补偿费则支付给承租方;(2)针对补偿款出租方和承租方未约定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0.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1.****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地址:****点击查看市**区玉洞大道33****点击查看中心旁)9楼,电话:0771-****点击查看762。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元)

5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8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

账号

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3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1.承租方交****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租赁合同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现场勘察确认书

4.承诺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点击查看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潘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点击查看334、193****点击查看7706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点击查看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点击查看627

地址

1、****点击查看市**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金融大厦2楼

2、****点击查看市**区玉洞大道33****点击查看中心旁) 9****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点击查看集团通过官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点击查看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点击查看集团指定的网****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官网(www.****点击查看.cn)及第四产权(www.****点击查看.com)。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点击查看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点击查看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点击查看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点击查看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点击查看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点击查看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点击查看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点击查看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点击查看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点击查看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点击查看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点击查看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点击查看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点击查看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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