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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南大道21****点击查看广场商业二期3、4幢商业2-23号3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点击查看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10时开始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不设保留价)
位于**市**区**南大道21****点击查看广场商业二期3、4幢商业2-23号,建筑面积59.31平方米(产权证登记面积,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租赁期限:3年,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第一年免1个月装修期租金,租赁物用途:商业服务,该标地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起始价:8544元/年 竞买保证金:1700元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7时止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17时止
六、报名地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查询拍卖会资****点击查看公司指导下办理报名者,****点击查看公司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10时
八、网络竞价系统:**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点击查看.cn/)
九、参与竞买须知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十、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公共**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竞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同步银行入账数据 ,显示 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点击查看**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需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的****点击查看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对入账到非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注意:****点击查看银行转账,且需从报名人****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中转账;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现场办理;****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一、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点击查看**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竞价,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上午1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点击查看(地址:**市**区渼陂西路9号**大厦2-1101)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时,自然人需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服务热线)
缴纳保证金联系电话:0796-****点击查看963
招租方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8029贺主任
****点击查看:0796-****点击查看536、136****点击查看2666刘先生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1日
竞 买 须 知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 网络竞价 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 自由竞价 时段和 延时竞价 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 历史报价记录 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 系统消息 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 延时周期 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建筑面积以招租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察看标的事宜,****点击查看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买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自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买受人在经营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买受人自行购置和办理。如租赁场地的水、电需重新开户和安装水、电(含增容、安装分表),其水、电开户和装表、增容所涉费用、物业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买受人在经营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事故责任、经营费用等(包含但不限于各种证照办证费、人员工资、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各种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4.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经营违法违纪项目。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擅自全部转租或分租(或变相转租、分租)给第三人经营。
5.买受人需在竞价成交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200元。成交后,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后续每半年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交纳下一租赁期的租金,第一年免1个月装修期租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赁经营期满后,招租方无偿收回房屋(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或招标)。买受人租赁经营期满需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业主,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租赁物结构和装饰装修。租赁期满,若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一次性退回(不计付利息)。
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二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1日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产权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
7.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3年竞价成交总价的5%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缴入账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账号:14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6575。
8.租赁期间,买受人为该租赁场地的实际管理人,应切实做好其各项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场所治安安全等)。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它事故,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9.租赁物由招租方负责保管和移交,由招租方与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限将租赁物移交给买受人。租赁物以招租方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价款。
10.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如未按约**期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公司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并重新挂网拍租;同时买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1.若遇政府政策及客观因素必须中止合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和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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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省公共**交易平台现行网络竞价相关规定制定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第二条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拍卖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采取网络竞价拍卖。
第四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网络竞拍仅以竞拍标的现状进行竞拍。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了解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登录**省公共**交易网,通过【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报价成功,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第五条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和登录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规定的开始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价,竞买人应熟悉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系统按 价高优先 同价先到优先 的原则确认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时间是判定竞买人报价先后的唯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使用**时间,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为其报价到达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时间。
第七条 本次网络竞价不设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该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结束,交易系统根据最高报价确认是否成交,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的要求携带身****点击查看公司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 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否则,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租赁合同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证件号码:
经公开招租,乙方通过租赁取得**市**区**南大道21****点击查看广场商业二期3、4幢商业2-23号 3 年的经营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物及其范围、用途
1.租赁物位置:**市**区**南大道21****点击查看广场商业二期3、4幢商业2-23号
2.租赁范围:位于**市**区**南大道21****点击查看广场商业二期3、4幢商业2-23号,建筑面积59.31平方米。(其中涉及到的面积系指建筑面积),乙方不得突破现有租赁范围。
3.租赁物用途:商业服务,该标地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用途,擅自转租或以联营、承包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他人都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租期、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期为 三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金:第一年租金为 元整(¥ 元),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第一年免1个月装修期租金。租金不含税,若政府相关部门或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的,则需经甲方同意且开票所产生的甲方所有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税费后,甲方再向乙方提供发票。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第一年租金承租方按竞价成交价支付,后续每半年年的租金承租方应在该租赁期起始日的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的账户。(即乙方应分别在 年至 年的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税费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招租方支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2200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一次性退回(不计付利息);因乙方任何情形的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招租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就剩余损失向乙方追偿;若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所交的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视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租赁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参与竞价视为对租赁标的完全知晓并认可,甲方按出租场地的现状出租给乙方,双方确认场地及设施设备移交清单。若甲方不能按竞价资料的约定交付,则甲方延迟交付给承租方的场地及设备所涉租金按相对应的评估价为参照进行等比例扣除。延迟交付的场地及设备自招租方实际交付后的次月起计算租金。
2.租赁期间,乙方为该租赁场地的实际管理人,应切实做好其各项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场所治安安全等)。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它事故,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3.乙方不得以场地租赁权、经营权的名义设置任何抵押权、质押权。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的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视作违约金归招租方所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该抵押权、质押权也因此当然无效。
4.乙方租赁经营所需的营业证照由乙方自行按相关规定到有关部门自费办理,甲方协助配合办理。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事故责任、经营费用等(包含但不限于各种证照办证费、人员工资、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各种税费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租赁期间,与租赁物有关的环保、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人均为乙方,****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切实做好门前五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擅自全部转租或分租(或变相转租、分租)给第三人经营。
8.合同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维修、运营费等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竞价资料的约定交付,则甲方延迟交付给承租方的场地及设备所涉租金按相对应的评估价为参照进行等比例扣除。延迟交付的场地及设备自招租方实际交付后的次月起计算租金。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延期一天应按尚欠租金总额的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且乙方所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或因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交的款项(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回,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场地的经营权,且乙方所交的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视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单列条款有约定的,还须按单列条款约定执行):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全部转租、分租租赁经营权。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
(3)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逾期未交纳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税费,经催告仍未缴纳的。
(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不认真履行善后处理责任的。
(6)不按约定期限交纳租金。
(7)承租方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租赁无法继续。
2.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政府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点击查看政府规划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或须收回房屋)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无条件自行终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租需提前三个月向招租方提出申请,获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租赁合同,乙方诚信履约未出现违约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终止合同后退回。
6.乙方中途退租,其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升级改造、设备更新等投入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无法拆除或拆除会破坏原有设施设备的资产,乙方不能拆除且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违约导致诉讼的,诉讼所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调查费、邮寄费等)全由乙方承担,在争议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其他条款应该继续履行。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定后,承租方在经营中就其经营项目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对抗本合同,也不能免除承租方应承担的责任和其应履行的义务。
2.租赁期满,承租方投资的所有装修及固定设施设备应确保不破坏装修的前提下拆除可移动设备,如有破坏,承担一切复原费用。在复原前招租方可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满(含因承租方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7日内,承租方必须按移交清单无条件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招租方,且承租方交还时应当保****点击查看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人为毁损,也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若承租方延期搬离,在延期搬离期间,招租方按本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度租金标准的五倍收取承租方延期搬离的场地占用费;若损毁物品,承租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招租方除不退还承租方所交款额(含履约保证金、租金)外,招租方还有权向承租方追加收取相当于最后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的违约金。对未经招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招租方有权随意处置。
4.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招租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提前确定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下一轮承租人,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存在违约行为、自身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承租方不具有优先承租权)。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招租方、承租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招租方肆份、承租方壹份、招租方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租方(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招租方代表(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