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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度本部食堂商品配送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2025年度本部食堂商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度本部食堂商品配送服务
1.2 采购人: ****点击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市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5栋4楼食堂商品配送服务,丰富员工食堂服务品类,开展商品定点售卖及团购配送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 ****点击查看2025年度本部食堂商品配送服务
2.2 服务期限: 1年
2.3 服务地点: **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确保食堂商品配送工作正常开展,不得提供过期、变质的商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且营业执照包含商品配送服务等与商品配送的相关内容,并同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
(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服务过**市国有企业、学校、政府机关单位等食堂商品配送类似项目超过3家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4) 信誉要求: 不得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承担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 其他要求: 已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注册为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点击查看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请于 2025 年 7 月7 日10时30分(**时间,下同)前,登录
,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邀请函确认】进行确认,并勾选意向报名的采购包进行报名。4.2 报名及资料审核要求:
¨ 不进行报名资料审核;
√ 进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报价人须盖公章);
(2)报价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报价人须盖公章);
(3)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4)****点击查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及近一****点击查看银行流水的,****点击查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但基本存款账户显示正常的。
报名通过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点击查看.com/),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4.3 釆购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通过
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7月11日10时30分。5.2 其他递交要求: /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通过
线上开启。6.2 响应文件开启后,请供应商登录
确认响应报价,在开启后 10分钟内确认完成。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事后不予受理;超时未确认报价的,视为确认开启结果,且对开启无异议。7 其他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具体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8 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点击查看
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市**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5栋4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265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点击查看66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实施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5栋4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2651
****点击查看
2025 年 7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