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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整体转让**市**区花语阳光、麒****点击查看花园19处商铺物业 |
转让底价(万元) | 2967.464606 |
挂牌日期 | 2025-04-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12 |
资产概述 |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11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4、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数额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 6、除特殊约定外,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7、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电话: 张小姐137****点击查看4722 。 8、具体房产信息以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为准。 9、**区黄阁镇麒安二巷2号、4号、6号、8号、10号101房,城市规划房屋用途为粮油站;**区黄阁镇麒安二巷2号、4号、6号、8号、10号102房市****点击查看菜市场。 10、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交易双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则交易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免责终止合同,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担保责任。交易双方已支付的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11、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4】第FIGPA0852号)、资产评估报告(**颐评报字[2025]第GZ-ZY0008号)及《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等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点击查看921.****点击查看00001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路支行 转账备注:****点击查看+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1号703房-710房 | ||
法定代表人 | 赵云辉 | 注册资本(万元) | 27340.07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点击查看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29099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类型:2025年第一次****点击查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第21次会议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5-03-0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2025年第一次****点击查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第21次会议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范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点击查看01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点击查看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点击查看.cn/;https://www.****点击查看.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