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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款“项目概况”中建设规模修改为:“本项目拟对**市**9个公租房小区进行更新改造,涉及公租房72栋10049户,更新改造建筑面积约61.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类:(1)房屋主体:建筑物屋面、外墙、外窗、楼梯间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2)室外配套基础设施: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监控、海绵城市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接入相关市政系统;2.完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包括整治小区绿化、公共照明等,改造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灯等配套设施;3.提升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专项服务设施。”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点击查看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具有②项行业设计资质的视为满足③项相应专业资质要求。
2.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点击查看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点击查看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多于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就工程项目设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设计类”诚信分值≥100分的得5分,100分>投标人“设计类”诚信分值≥95分的得3分,95分>投标人“设计类”诚信分值≥90分的得1,否则不得分。(若同一单位具备多项专项诚信分值的,取最高分;联合体投标的,以成员方诚信分值较低的计算得分)”
本次随澄清修改公告了“澄清修改文件”,请潜在投标人按时下载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358****点击查看酒店2楼
联系人:王烨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67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蒋广之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5631
2024年10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