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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 发布时间2025-07-11 15:48:33 |
****点击查看对2025****点击查看联通**eSwitch系统维保服务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点击查看联通**eSwitch系统维保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2025****点击查看联通**eSwitch系统维保服务,内容包含eSwitch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响应、版本升级服务、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运营支撑、监控告警、应急保障、外围系统运维支持、安全加固、技术支持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1.3服务地点:**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采购预算:14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2.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联通eSwitch系统是2019年集团统一建设,由****点击查看建设,该公司同时也是2024****点击查看联通**eSwitch系统维保的厂商。建议直接向“****点击查看”采购服务。理由如下:本地部署的软件系统,系统通过KAFKA****点击查看集团业务数据同步至**本地,用于经营分析、反诈、运维分析和工单处理等数据分析类用途,**31个省市自治区均建设有同类系统。原厂(指****点击查看)掌握程序源代码,熟悉集团和各省程序架构和业务流程,数据同步新需求、KAFKA程序版本升级、联通总部系统割接等系统维护工作,依赖原厂提供服务,原厂在技术上和服务上具有唯一性。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及《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物资(2024)17号)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三)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且需求部门经事前论证,一致同意该项目符合直接采购条件,理由充分,可以实施直接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综合工作延续性、数据安全交接风险等因素,且需求部门经事前论证,需与唯一供应商****点击查看进行直接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直****点击查看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联通**方门户(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5.公示时间:
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巫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5楼
联系人:吴小玉
电话:180****点击查看6699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7.其他说明:无。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