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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校区学生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民治校区学生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民治校区学生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点击查看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或具有****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点击查看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点击查看.cn)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鼓励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含信用信用报告)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止
2.获取地点: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
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止
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五、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谈判)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2.开标(谈判)地点:**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在线解密。如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加密文件,投标(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 09:00:00 - 09:30:00 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系统中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2.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公共**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本项目相关公****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点击查看.com/home/index.html)。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
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7月19日 00时00分
澄清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7月21日 00时00分
5.异议(质疑)期限:对本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7月21日 00时00分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6.本项目有关时间均以**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中梅路交会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6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龙****点击查看社区东环二路8****点击查看广场B座7楼7K房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黄工
联系方式:0755-****点击查看5132
技术支持:0755-****点击查看8999 1转7
****点击查看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