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点击查看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点击查看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8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在每月10日前根据劳务实际派遣人数和成交价格支付成交供应商上个月的劳务派遣费用。
(二)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实际派遣人数名单、工时表等材料,及与应付金额一致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05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