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爱国卫生管理法规制度》第14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参加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活动,达到国家和省爱卫会规定的管理标准”。为学校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虫害防治**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校位置:**市柳石路410号
学校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
服务内容:****点击查看学校近6000名在校师生提供虫害(主要为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蚁类、隐翅虫、蜈蚣、蛇)防治。
二、**要求
资质要求:**商须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虫害防治经营许可证,且在虫害防治行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服务能力:对学校的虫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持,能杜绝校园病媒生物隐患。
安全管理:****点击查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三、**模式
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关系,**期限为3年。
报价金额不高于21000元/年,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四、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有意向的**商请于7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点击查看学校正浩楼三楼后勤资产处。资料清单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虫害防治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企业简介、近三年经营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报价;
4.其他能证明企业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二)资格审核:****点击查看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商名单。
(三)现场考察与评审:对候选**商进行考察,了解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情况进行打分评审,确定拟**商。
(四)公示与签约:****点击查看学校校园网站公示5个日历日,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俊艳
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165
联系地址:**市柳石路410号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