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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农业企业、专业**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扎实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省“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粤农〔2012〕288号)的相关规定和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揭市农函〔2025〕25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级“菜篮子”基地范围包括蔬菜、水果、家禽、畜牧、水(海)产品、蛋类农产品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
****点击查看基地相关手续完备,正式投产二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和可溯源的档案信息管理,并具有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报告。
****点击查看基地向社会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完成登记。
****点击查看基地生产、加工、储备的相关产品实物质量处于市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点击查看基地规模化程度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高,基地生产规模居所在县区前列。
****点击查看基地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
****点击查看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近二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市市级“菜篮子”基地:
****点击查看基地经营主体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园区(场),****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社示范社。
****点击查看基地获得HACCP、ISO9000、GAP等认证;主营产品已获国际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点击查看基地主营产品已获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农产品证书,有机农产品证书,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省名牌产品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点击查看基地主营产品具有注册商标。
(五)有较齐全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制度健全,基地产品可实现二维码等信息化溯源。
三、申报材料
具备条件的单位自愿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点击查看基地近二年来生产经营情况总结。
(二)**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最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畜禽基地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点击查看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点击查看基地近二年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相关佐证。
****点击查看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管理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生产记录档案。
****点击查看基地及其产品供应**市辖区范围的购销合同(自产自销者另行提供说明和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基地和产品认证、质量、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九)单位资质荣誉,如龙头企业、示范社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十)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上报,所报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交原件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点击查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并指导辖区****点击查看基地申报市级“菜篮子”基地;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初审,并以正式文件出具推荐意见。
(二)申报单位请于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地址:**市流沙西街道河滨北路92号)。
(联系人:陈雪君,电话:****点击查看366)
附件:**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申报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