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报废烘干塔涉及的24项报废设备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N****点击查看704)
挂牌价 138,989.36 元
保证金 30,000元
存放地 转让标的存放在**县荣家湾镇天鹅北路29****点击查看粮库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4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报废烘干塔涉及的24项报废设备资产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2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转让底价(元) | | 1 | ****点击查看报废烘干塔涉及的24项报废设备资产 | - | 1 | 批 | 138989.36 | | 合计 | 138989.36 | |
| 存放地 | 转让标的存放在**县荣家湾镇天鹅北路29****点击查看粮库 |
| 标的现状 | 1、因烘干塔报废,该烘干塔所涉及的相关烘干设备、输送设备、电力电容设备及其他通用设备一并做报废处置。 2、报废资产已不能正常使用,无修理价值,做报废处理。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138989.36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点击查看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现场展示”部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向**联交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现场勘验。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的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被确定为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一)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1.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下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34 3069 ****点击查看0000 0360 881)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履约安全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标的整体移交结束并经交易双方确认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到受让方指定账户(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施工期间如有扣款事项,转让方退还扣款后的余额至受让方账户)。 (二)受让方在移交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2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移交要求办理进场前相关手续。 2.拆除设备进场前,须接受转让方的安全培训或要求;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证照;进场作业须穿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项目管理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三)资产搬运及拆除等要求: 1.受让方应承担设备和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等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2.如受让方破坏不在转让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地面、道路、墙面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含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3.受让方在搬运及拆除等过程中,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要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防止扬尘。 4.受让方须自转让方通知交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负责将所有转让标的搬离转让方,搬运过程中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不得将部分标的或废弃物丢弃在转让方厂区内,受让方须将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清理干净。 (四)安全搬运施工事项: 1.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 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能力。受让方须承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2.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单位应划施工区域,并做好现场警示,隔离等设备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在警示、隔离设施外活动和堆放物资,施工单位现场须配备安全员。 4.施工现场需配备与其他施工作业活动相符合的灭火器具,如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现场查验发现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罚金与连带损失。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邹飞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715 展示时间:工作日内 (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9-20 09:00:00 至 2026-09-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方提交材料清单(租赁项目及常规实物资产转让).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联交所直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9-20 09:00:00-2026-09-2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1、报废烘干塔涉及的24项报废资产.pdf 2、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88****点击查看2713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112****点击查看中心B座13A楼 |
| 项目经办人 | 汪玲 185****点击查看5623 |
| 其 他 | |
1、因烘干塔报废,该烘干塔所涉及的相关烘干设备、输送设备、电力电容设备及其他通用设备一并做报废处置。
2、报废资产已不能正常使用,无修理价值,做报废处理。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一)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1.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下述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34 3069 ****点击查看0000 0360 881)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履约安全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转让标的整体移交结束并经交易双方确认合同履行完毕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到受让方指定账户(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施工期间如有扣款事项,转让方退还扣款后的余额至受让方账户)。 (二)受让方在移交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2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移交要求办理进场前相关手续。 2.拆除设备进场前,须接受转让方的安全培训或要求;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证照;进场作业须穿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项目管理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三)资产搬运及拆除等要求: 1.受让方应承担设备和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等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2.如受让方破坏不在转让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地面、道路、墙面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含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3.受让方在搬运及拆除等过程中,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要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防止扬尘。 4.受让方须自转让方通知交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负责将所有转让标的搬离转让方,搬运过程中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不得将部分标的或废弃物丢弃在转让方厂区内,受让方须将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清理干净。 (四)安全搬运施工事项: 1.拆除现场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 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能力。受让方须承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2.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单位应划施工区域,并做好现场警示,隔离等设备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在警示、隔离设施外活动和堆放物资,施工单位现场须配备安全员。 4.施工现场需配备与其他施工作业活动相符合的灭火器具,如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现场查验发现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罚金与连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