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关于干部交流用房租赁公示
按照《关于加强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建财【2018】30号),对租赁**支行干部交流用房情况进行公示。
**支行拟租入的干部交流房位于**区双元大道39号(中央鑫都)22-14号,产权人郭新,建筑面积75.14平方米,房屋权属关系完整、明晰,房屋租赁期壹年,房屋租赁情况见下表:
建行**支行干部交流用房租赁情况表
序号 | 租期 | 租金价格(元/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月租(元) | 年租(元) | 备注 |
1 | 2024.7.1-2025.6.30 | 29.27 | 75.14 | 2200 | 26400 | |
房源推荐人为:****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支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反应内容应具有可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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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