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位于如皋市中山大厦底层3号营业房房地产租赁

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位于如皋市中山大厦底层3号营业房房地产租赁

发布于 2025-05-15

招标详情

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3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51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查看详情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位于**市**大厦底层3号营业房房地产租赁
其他资产
****点击查看
122,640元 人民币
10
2025-05-15
网络竞价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上海****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20次, 占比 88.89%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02次, 占比 75.5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2 次, 中标金额 1614.22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