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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职工之家食堂服务项目
涉及包号:01
公布日期:2025-09-09
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点击查看职工之家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9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共否决2家投标人投标文件(2家投标人均未通过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24时00分00秒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点击查看 (成)**一****点击查看公司 | **广****点击查看公司 | (主)**市****点击查看公司 (成)****点击查看公司 |
综合得分 | 92.87 | 92.43 | 90.32 |
投标报价(元) | ****点击查看6251 | ****点击查看8450 | ****点击查看7100 |
食堂运营 下浮率 | 0.5% | 0.1% | 5% |
食堂食材供应和配送下浮率 | 20% | 20% | 23% |
服务期 | 3年(36个月),服务合同每年(12个月)一签,须经通过年度考评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为2次。 | 3年(36个月),服务合同每年(12个月)一签,须经通过年度考评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为2次。 | 3年(36个月),服务合同每年(12个月)一签,须经通过年度考评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为2次。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园横路5号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3050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东园横路5号
电话:020-****点击查看3050
****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