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维保 | 不限品牌 | 上门送货, 1年保修, 3包服务 | 2026-06-01 至 2027-05-31 | ¥ 7000.00 元 | 1 | 批 | 小计 ¥7000.00元 | |
| 规格参数: 一、竞价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价投标人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的条件; 2、竞价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竞价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项目必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维保人员必须持有由国家特种设备颁发的有效证件,且不低于2人(提供证书证明及竞价投标人为售后维保人员缴纳近5个月的社保证明)。 4、竞价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与采购人、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分包或转包; 6、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在竟价公告发出24小时内,必须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与我单位对接,出具书面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经采购人审核上述纸质原件、现场勘查相关材料和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后,符合竞价条件的,采购方出具确认单后方可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核竞价无效,采购人有权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竞价活动。 二、其他需求: 1.成交供应商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不得随意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 2、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3、成交供应商负责电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及检验检测工作。 4、成交供应商负责电梯使用单位安全培训事务。 5、成交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6、验收: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
总计:¥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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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求商品[1] :电梯维保 | 电梯维保 电梯维修保养 | 电梯维保 | XHWB | ¥ 7000.0 元 | 1批 | ¥ 6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