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0.00 元/平方米/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150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缴纳(首年免租金6个月,含装修闲置期,招商过渡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第六年至第十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增加10元/㎡/年) | 出租用途 | 租赁期间用于美妆、饰品、工艺品等产业企业的经营。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汇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合同签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须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六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 4.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承诺在3年内引进和培育规上企业5家以上,园区内企业年综合销售额目标完成3亿元,实现缴纳税收不少于600万元/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当年度计算周期,2025税收从免租期结束起按实际入驻月份折算,之后按年计算应缴税收),如税收不能达到600万元/年,视作承租方该条款违约,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以违约金形式支付给委托方。 6.园区移交承租方后,园区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装修装饰和日常维护物业管理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点击查看园区内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租赁使用期间须自行承担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7.出租方对出租给承租方的土地及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按照国有资产的监管规定进行处置、抵押或设立担保等权益。 8.****点击查看政府原****点击查看政府征收、限制经营等),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合同即行终止。出租方不负违约责任,不赔偿承租方的有关损失。租金按实际租用期结算,余款退回,不计息。承租方必须无条件腾空房屋。 9.其中1幢、2幢厂房面积6217.5平方米,暂缓交付使用,交付日期由出租方确定,租金自交付之日起计,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剩余租金,以后租期租金与其他房屋一同支付。 10.其余未尽承包经营事宜,参照《租赁合同》执行; 11.合同样本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经营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 |
租期 | 3年 |
有无免租期 | 有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企业法人。****点击查看园区用于招引美妆、饰品、工艺品等产业企业的方案,方案需经委托人审核后方可报名)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缴清所有款项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退回承租方账户。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