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庆北办事处宋各庄村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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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庆北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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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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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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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

其他情况

附件材料

联系方式

标的名称

所在地区

项目实施地点

最高限价

支付方式

采购详情

资金来源

计划工期

项目概况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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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宋各庄村

****点击查看000元

分期支付

垃圾清扫清运服务

其他资金 ****点击查看000元,资金比例 71.43%

1825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详见谈判文件

交易保证金金额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挂牌公告期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资质要求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0元

140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终结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谈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授权人委托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出让方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交易机构名称

项目所属部门

项目联系人

传真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5-****点击查看171

交易部

孙迪 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5187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