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各单位和市民提供优质安全的出行服务,****点击查看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点击查看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取得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的企业及车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建议各用车单位(个人)在租赁小微型客车出行前,选择已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和车辆,以免出行安全、服务质量、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附件1:****点击查看租赁行业已备案企业公示信息.xlsx
附件2:****点击查看租赁行业已备案企业备案车辆公示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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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