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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服务标准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沿溪集镇范围内沿溪大道、东远路、**小区、联佳路、美联路、云帆步行街、滨河**小区、浏东公路、东恒路、沿宝路、金玉国际、博创家具城、帝问步行街、榴花路、车站路、美食街等主次干道街道和背街小巷的路面进行全方位清扫、清洗、卫生保洁与“非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垃圾倒入已设置的的垃圾桶内),路边公共花池内垃圾的清理;洒水降尘;服务范围内垃圾清运(含建筑垃圾清运)。
2、****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基地)生活垃圾清运。
二、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置
1、主要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负责对所有人员的管理安排。
2、日常保洁人员不少于21人。
3、司机不少于2人。
4、财务1人。
(二)设备配置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扫地洒水车 | 1台 | 满载最大总质量(总质量)不小于8吨,性能完好,手续齐全。 |
2 | 垃圾清运车 | 1台 | 装载量(核定载质量)不小于3吨,全程垃圾为封闭式,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性能完好,手续齐全。 |
3 | 建筑垃圾清运车 | 1台 | 性能完好,手续齐全 |
4 | 电动保洁车 | 不少于2台 | 性能完好 |
5 | 劳保用品 | 若干 | 铲、扫把、雨衣、套鞋、工作服等 |
6 | 其他应急设备 | 若干 | 应急灯等 |
注:上表1-2项若车辆属于投标供应商自购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车辆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若车辆属于投标供应商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服务要求
(一)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内一天两次普扫,上午7:00至11:00,下午1:00至5:00。
2、做到“五无五净”。“五无”即: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灰沙泥土、无污泥积水、无死动物及粪便。“五净”即:路面净、路肩净、沟渠净、边角净、绿化带(含花坛、树垱)净。
3、对垃圾桶每个星期清洗一次,保持设施干净整洁。
4、清扫保洁及收集的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车内,垃圾桶周边要打扫干净,做到垃圾桶日产日清,不爆棚。
5、清扫保洁时不得往道路水沟、水渠内扫,不准往绿化带、路坎下倒垃圾和余土。
6、雨天作业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
7、保洁作业时间,路肩、路坎泥沙土、垃圾随扫随清,路面污物滞留不超过60分钟。
8、严禁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等。
(二)垃圾清运服务要求
垃圾普收每天至少二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上午8:00前必须收集完毕,下午5:00前必须收集完毕,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不得洒落、飞扬、滴漏现象,垃圾桶摆放整齐、无爆满溢出现场,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三)服务范围内地面清洗(洒水)降尘要求
1、作业时间:5:30-17:00;视天气情况适当调整。
2、每日定时喷洒集镇主干道两次(雨雪天除外);主要路口要不定时冲洗(如:垃圾场入口)以及其它路口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3、质量标准:洒水时开警示灯或鸣特种信号提醒行人与车辆,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道理清洗时行车时速不超过8公里,要求作业后行车道、人行道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污,花坛、道路、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四)人员要求
1、保洁人员上岗作业时,必须着统一环卫工作服,提**全意识,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礼貌待人。
2、保洁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岗,在责任路段上面对面交接班,确保作业时间内不空档。
3、清扫保洁人员上岗,电动垃圾车、铲、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
4、保洁人员,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内,身体无重大疾病。
5、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作业人员,要求本人有有效的驾驶证,为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无重大疾病,能胜任此项工作。
(五)其他要求
1、每月20日前组织集中对沿线路段杂物进行全面清理。
2、集镇内暴露、装修垃圾、余土等杂物二推车以下(含二推车)由路段清理,二板车以上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路段管理人员协助解决。
3、发现垃圾坑及其暴露成堆垃圾及时清理,不在范围内的,及时上报。
4、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时,听从集镇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5、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对及时支付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拖欠人员工资做出承诺,在服务期间内按承诺要求执行。[响应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按国家法律法规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服务期间所有劳动风险、经营风险、安全问题等概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损失的,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贰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考核方式及标准
考核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以日检、周检、月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其中日检考核占40%,周检考核占30%,月检考核占30%。月底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计算。(详见附页:保洁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服务结束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向成交供应商结算上季度的服务费。支付费用时,成交供应商须开具有效足额发票,提供实名制工作人员名单及社保缴费单,并****点击查看领导小组签发的作业质量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在扣减考核罚款后按实结算。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当月奖罚兑现,满分100分。考评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作业质量奖500元;考评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每低1分扣作业质量奖1000元。
月综合考核分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的,取消承包资格。
五、服务能力
投标供应商至少提供2个类似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有效业绩认定如下:
1、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相关满意度证明材料(满意度达到95%以上)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特别说明
成交供应商需对拟服务本项目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名制认证并缴纳社会保险、意外险,进场前成交供应商需报送各岗位配置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到采购人处备案,实施过程中人员如有调整需及时调整备案人员名单。采购人将每月对服务工作人员名单进行现场实名调查核实。
附页:
保洁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序号 | 工作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分情况 |
1 | 未按要求配置作业人员 | 扣2分/人次 | |
2 | 旷工、未按时到位或换岗 | 扣1分/人次 | |
3 | 未按规定穿统一工作服上岗 | 扣0.5分/人次 | |
4 | 清扫保洁时未带铲子、扫把等工具 | 扣0.5/人次 | |
5 | 丢班次、漏岗、丢路段、漏扫的 | 扣0.5分/人次 | |
6 | 工作时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保洁,串岗、坐岗超过10分钟 | 扣0.5分/人次 | |
7 | 人为向绿化带、漏眼、水沟眼等处倾扫、倾倒垃圾和余土 | 扣0.5分/人次 | |
8 | 有焚烧垃圾、枯枝树叶行为 | 扣2分/处 | |
9 | 一天两次普扫,未按时完成普扫 | 扣1分/次 | |
10 | 不能保证每日两次道路洒水(雨雪天除外) | 扣2分/次 | |
11 | 清扫保洁未达标“五无五净”,每100米长 | 扣0.5分/处 | |
12 | 道路可视范围内有小堆垃圾 | 扣0.5分/处 | |
13 | 暴露成堆垃圾未及时清理 | 扣0.5分/处 | |
14 | 绿化带、花坛内有塑料袋、杂物等垃圾、小广告未及时清理 | 扣0.5分/处 | |
15 | 道路两侧杂物每月未清理1次 | 扣1分/次 | |
16 | 垃圾清运车外观不干净整洁、运输途中有抛撒垃圾或溢污水的现象 | 扣0.5分/次 | |
17 | 道路突发事件不能在40分钟内开始处理。(指突然发生,造成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和通告严重障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与事故灾害。) | 扣1分/次 | |
18 | 拒不执行集镇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或调度 | 视情节每次扣10-20分 | |
19 | 因优质服务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经核属实 | 扣5分/次 | |
20 | 对交办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情况 | 扣1分/次 | |
21 | 媒体负面曝光 | 扣2分/次 | |
22 | 媒体表扬报道 | 奖1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