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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县(乡)道、铁路沿线无管理主体区域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社区居民委员会
中标金额:266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名 称 | ****点击查看中心县(乡)道、铁路沿线无管理主体区域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
服务范围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闫俊杰,许娟,周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创新大道2760号****点击查看301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投诉,联系人:闫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1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点击查看中心县(乡)道、铁路沿线无管理主体区域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供应商登录徽易采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与****点击查看学校内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7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5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