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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机关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分院公务用车租赁采购面向社会,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市场调查、价格和服务比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提供商,特发布如下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分院公务用车租赁(不含网约车)服务供应商。
二、采购服务期限
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三、采购形式
本次采购采取由**分院提供协议采购车型和要求,意向服务商对应报送相关材料,****点击查看**小组对投标服务商的资质、报价、服务情况和口碑等进行审核,视结果择优选定中选服务商,中选服务商和**分院签订相关协议。
四、采购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26年9月17日前,有资质、有意向的服务****点击查看办公室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分院确认后即返还给投标服务商,复印件须由投标服务商加盖公章由**分院留存。
(二)意向服务商向**分院同时提交按照《**分院公务用车租赁采购框架最高限价表》格式的报价表,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商提供的报价如高于**分院的最高限价表,视为供应商无效响应,后继不再列入**分院供应商库;
(四)服务商提供的报价如低于**分院的最高限价表,且资质等审核****点击查看小组认可,即可列入**分院公务用车租赁(不含网约车)服务供应商库。后继协议价格即按服务商报价进行签订和结算;
(五)大型客车不公布价格,根据用车时市场情况另行议价,****点击查看公司均视同中标该车型服务。在后继使用时,根据市场价格单独签订《**分院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赁协议》;
(六)2026年9月21日,**分****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机关会议室对审核入选的服务商择优选定。后继按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分院综合办
联系。联系人:钱宝益,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3213,传真:0871-****点击查看3217。
附件:1. **分院公务用车租赁采购框架约定
2. **分院公务用车租赁采购框架约定最高限价
3. **分院公务用车租赁采购框架约定报价表
4. **分院公务用车(大型客车)租赁协议
****点击查看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