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具区路(蠡湖大道-五湖大道)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四、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 人员配备标准:5人 | 人员配备标准:4人 |
2 | “采购文件”-“六.附件”-“(十七)报价合理性分析表(格式)” | 人工工资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人/月 | 人工工资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人/月 |
更正日期:
如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市金**路500号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8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联系人:顾韬、华继文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韬、华继文
电话:0510-****点击查看0700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