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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口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口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附件十三中小单位声明函更正为:
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
日 期:
备注:
1、如项目类型为“服务”,请按照此格式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4、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
5、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2025年 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马塘镇**北路15号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386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长江路399号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0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亚峰;吴政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3865;139****点击查看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