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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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拟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时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四、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物业服务 | 详见附件 | 45万元 | 1年 | **市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资格条件、项目需求参数等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部,联系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邮件主题:****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2.意见建议反馈表;3.如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 称:某部
地 址:**省**市**区
联 系 人:王先生、岳先生
电 话:173****点击查看2278、189****点击查看9099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①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3680
②纪检监督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3****点击查看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