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世纪公园白鹭岛场地五年租赁权

温州市鹿城区世纪公园白鹭岛场地五年租赁权

发布于 2025-09-10

招标详情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66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查看详情 >

**市鹿**世纪公园白鹭岛场地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6.321 万元/年占地面积约752.5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9-10
2025-09-16
**市鹿**世纪公园白鹭岛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胡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8697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鹿**世纪公园白鹭岛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752.5000平方米
用途
类型 已征待建设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温****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无,已委托****点击查看出租。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面积及周边环境等,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321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底价为6.321万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收到《场地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 出租用途 业态用途:露营休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协议终止,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场地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2、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3、标的物现状:上述场地意向承租人应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上述租赁场地的现状情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后,再参与竞拍会,参与竞拍会的即表示认可上述租赁场地的现状,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同时承租人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并放弃索赔权。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 4、****点击查看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5、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点击查看体育场所经营,且不得转租。租期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招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包括不限于水泥桩做护坡、全岛栏杆环绕等安全措施。承租人在实施前须依法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如因未安装安全措施造**全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8、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场地搭建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等设施(如确实属经营活动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物,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得砍伐租赁场地现有树木。承租人开展经营事务时,其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报出租方备案。承租人不得以场地使用功能、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相关资料不齐等原因致使相关手续审批受阻或审批无法通过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或索赔。 9、因承租人发生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施工、运营维护不当等违反河道管理保护规定的行为,导致河道水质恶化、生态环境破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承租人须负责环境修复至验收合格。 10、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的,承租人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处置;如逾期30天未处理,即视为承租人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对上述配套设备设施按无主物处理,且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出租方要求保留不予拆除而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拆除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的,承租人须将租赁地块恢复原状(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硬化破除、构筑物及设施设备拆除、垃圾清运等),经出租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确认为租赁场地收回。 12、本次公开竞拍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于公告期满后按指定时间,采用“浙交汇“平台”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13、承租人要在竞得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场地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次日开始计算。若未按规定时间节点缴清,视为自动放弃,由出租人另行安排出租,同时没收竞价保证金。已进入装修的,腾空并恢复原状,装修等一切损失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支付腾空前的场地占用费,如一个月内拒不腾空的,视为放弃场地内物品的所有权。 14、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再**5个工作日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点击查看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连带承诺书需签章) 3、意向竞买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提供公告日****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4、****点击查看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9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9月10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9月1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9月16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程序: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ps:/www.****点击查看.com/info/ist/78html用户指引) 3、进入意向标的洋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付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4、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9月16日下午5时止。 5、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6、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8697 7、****点击查看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点击查看2266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5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9月23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18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18日11:00)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先生、胡先生 电话 0577-****点击查看8697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省**市鹿**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点击查看8697
手机 198****点击查看0116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温州****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保洁服务, 中标 63次, 占比 91.3%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69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0 次, 中标金额 1308.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