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市**区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实行“四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要求。现将取得摇号资格的7户实物配租家庭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点击查看保障中心如实反映。
举报电话:029-****点击查看0669 ****点击查看
公示日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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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