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救助站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泉州市救助站泉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5-07-26
一、合同编号:[350501]FJHDCG[CS]****点击查看001-2
二、合同名称:**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社区南埔山

联系方式:0595-****点击查看2603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省**台商投资区亚艺街888号金茂项目9幢2202室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05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安全保障服务) 1(项) ¥892,623.0000 ¥892,623.00 技术规格:通过采购**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为**市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全保障服务。主****点击查看救助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站内及站外工作,为站内外的**市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专业的安全保障服务。 服务要求:项目中的安全保障服务的承接主体为安保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机构证书,机构健全,应为项目服务配备6名男性安保人员。人员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身高在170CM以上;年龄在18~50周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须有体检合格证明并达到适应采购人工作的基本体能;品德良好、无酗酒、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持《保安员上岗证》上岗。此外应为服务项目的保安配备专业的督导人员进行定期辅导,对项目开展过程进行专业性指导 。所有服务人员在职责工作范围内,因工作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支出,由成交人承担,工伤事故处理由成交人负责。 验收要求:采购人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要求并结合采购人日常的要求的实际工作对项目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一年内进行两次评估,分别是年度中期项目评估和年度末期项目评估,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参与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合格才算验收通过。

合同金额: 892,623.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陆佰贰拾叁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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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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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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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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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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