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LJYCA-W1001)(第1、2、3包)

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LJYCA-W1001)(第1、2、3包)

发布于 2025-09-17

项目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

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招标内容:此次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划分3个包。其中包1:畜禽蛋水产类;包2:蔬菜水果豆制品类;包3:预包装食品(含各类冷冻食品)、调料干副类、粮油类、饮品牛奶类、物耗类(常用餐厨用品、维修耗材等)。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公示时限: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4),联系我部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项目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电 话:0994-****点击查看045 176****点击查看5255

地 址:****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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