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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点击查看社区工作者伙食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2025****点击查看社区工作者伙食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社区工作者伙食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万元 最高限价:14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发布的《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点击查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开标前6****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点击查看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凭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与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 (四)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到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 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市**区李七庄街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B区40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市**区李七庄街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B区4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步骤一:标书费电汇****点击查看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A076标书费”。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国信支行 账号:0302 0096 0910 0106 204 行号:1021 1000 1462 步骤二:标书费电汇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点击查看@126.com,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外环线秀川路10号 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3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南营门街道**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3033号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子航 电 话:182****点击查看077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