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收到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并结合本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依法对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1号
联系人:许强华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7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罗鸿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鸿
电话:0512-****点击查看0873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