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是指:由中标人提供人员、专业作业车辆和设备设施、保洁用品和耗材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承担**区电子商务物流园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人行道、步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路面的洗扫保洁及道路两厢垃圾的清除;主次干道树洞树穴及绿化带内垃圾的清理;沿线交通隔离设施、路名牌等公用设施保洁和牛皮癣清除;果皮桶清掏保洁;片区维护范围内道路清扫垃圾的收集和转运(转运至就近公共垃圾站)等工作;低温雨雪天气、重污染天气、突发卫生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响应与应急处置工作,并确保其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本项****点击查看园区域片区,辖区内现有主次干道18条,主次干道面积94.4万平方米,绿化带9.96万平方米。
3、本项目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由中标人配备所需要的人员、车辆、设备,制定规范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保洁维护服务。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人员车辆管理、服务状态、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进行监管和考核。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履行期限:二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2、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现场服务
五、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
1.1中标人必须确保:
(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不良记录;
(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
(3)使用的人员和设备必须购买有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
(4)相应岗位需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
(5)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
(6)中标人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1.2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保洁维护服务方案交采购人备案。
1.3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片区进行保洁维护。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详见附件《雨****点击查看维护中心电子商务物流园环卫保洁服务管理方案》。
1.4中标人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采购人。
1.5所有设施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85%以上,所有车辆需安装GPS装置接入采购人的信息平台,相关信息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运维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6中标人收到与服务有关的电话、信息后半小时内必须受理和回复。中标人对省、市、区及采购人临时交办或媒体曝光的清扫保洁服务问题需在4个小时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整改。
1.7采购人因紧急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需要中标人承担事件处置任务或保洁服务的,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1.8中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9中标人应当建立服务台账,并于每月5号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记录台帐。
2、人员要求:
2.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
2.2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3安全防护:了解和熟悉清扫保洁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
2.4技术知识:明确相关的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5本项目要求配置1名项目管理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内务管理人员若干名及保洁、驾驶人员合计不少于36人。
2.6所有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服装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硬件要求:
3.1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洗扫车不少于3台,洒水车不少于3台,路面养护车不少于3台,****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自有车辆的,提供设备行驶证、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租赁车辆的,提供设备行驶证、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外还另需提供租赁合同。为保证环卫作业设备正常使用,所有设备均为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新能源设备除外),其中新能源环卫车辆占比不得少于30%(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即投入3台新能源车。最低配备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功能要求 | 最低配备数量(台) |
1 | 洗扫车 | 核定载质量不少于6吨 | 具有路面清洗、路面清扫、路缘清洗、路缘和路缘石立面洗刷、低压冲洗、喷雾降尘等多种功能。 | 3 |
2 | 洒水车 | 核定载质量不少于6吨 | 具有前鸭嘴冲洗装置、后对冲冲洗装置、后洒水装置,可对路面实现冲洗和洒水降尘;配置有远射程水炮,可用于远距离冲洗;设置有压力水接口。 | 3 |
3 | 路面养护车 | 核定载质量不少于1.2吨 | 高压清洗作业装置包括前喷水架、定点清洗、路沿清洗、手持喷枪及辅助清洗推车等作业装置。 | 3 |
3.2中标人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停车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车辆通行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3中标人的车辆应采用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3.4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时将拟投入使用的所有车辆的详细信息(驾驶员、车牌、车辆编号)向采购人报备,今后每季度报备一次,如有车辆调整需及时报备。
3.5中标人的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兼职)从事本服务项目外的工作。
3.6中标人的配备的所有车辆应同时服从采购人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
4、安全生产:
4.1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不发生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
4.2中标人场地、设备、车辆和人员应合理配备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4.3中标人应每年开展至少2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重大人员伤害等事故)知识培训。
5、监督管理:
采购人每个月不定时抽查中标人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将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一定费用或视情况严重解除合同:
5.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每延迟一个自然日扣500元,超过3天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中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本项目,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5.2中标人拒绝接收与本服务有关电话、信息,拒绝或未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采购人,每次扣100元。
5.3中标人对省、市、区领导点名批评或媒体曝光的与本服务有关的问题,每发生一起除考核扣分外加扣1000元。
5.4中标人在重大紧急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处置时,未按时到达现场的每次扣1000元,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000元,拒绝处置的每次扣10000元。
5.5中标人拒绝提交保洁服务台账或未及时提交,每次扣100元
5.6中标人未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或内务管理人员的,每缺少一名人员扣500元。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500元。
5.7中标人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如不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5.8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作业车辆的,每次扣1000元。中标人的驾驶员或车辆(兼职)从事本服务项目外的工作,发现1次,扣1000元。
5.9中标人车辆不服从采购人合理调配和使用的,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5.10发生责任(等责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轻微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500-2000元;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扣10000元,且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5.11中标人因服务方面的问题被居民投诉的,每接到投诉一次或投诉处理不及时的,第一次扣200元,再次投诉扣500元,重复三次投诉扣1000元。被媒体负面报导的,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扣2000元,第三次视为中标人出现严重违约情况,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5.12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或因前述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的,采购人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聘请非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营,采购人有权确定标准,应急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1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及具体考核扣款详见管理服务方案。
上述条款涉及的扣款费用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2、中标人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保洁服务台帐,采购人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1.1服务费计算方式:根据合同金额按月分摊计算每月服务费。
1.2付款人:****点击查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3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凭中标人的合法有效发票采取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每季度结算一次。
2、中标人因保洁服务事项需要采购人提供支持的,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并统筹安排,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4、采购人的环卫保洁服务管理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作为环卫清扫保洁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及设备配置、应急管理等费用,不超出当年度合同总金额,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期内对于政策性工资福利调整、各项重大保障任务、人员及维护费用增加所带来的费用增加一律不另行增补。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