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庄湾村农贸市场8号、10号、12号门面租赁交易公告

海宁市许村镇庄湾村农贸市场8号、10号、12号门面租赁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6-07-21

招标详情

海宁市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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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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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 **市许村镇庄湾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 海****点击查看农贸市场8号、10号、12号门面租赁 项目交易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点击查看.cn/col/col****点击查看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情况

租赁

用途

1

农贸市场8号门面

126.33

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44710.18

2683

商用

2

农贸市场10号门面

126.33

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44710.18

2683

商用

3

农贸市场12号门面

126.33

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44710.18

2683

商用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受让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四、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五、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6年7月29日上午9:30,****点击查看政府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交易保证金:受让申请人应在2026年7月28日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市许村镇庄湾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市许村镇庄湾村集体经济组织

账号: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463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许村支行

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返还(不计息),或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协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息)。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6.拒绝签订合同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海****点击查看村委会

八、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九、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竞买人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十、合同签订

成交确认后,交易双方应根据《交易文件》和《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交易合同,并到****点击查看办理合同备案等手续。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6%。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不计息)。

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市许村镇庄湾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海****点击查看村委会

联系人:鲁女士

联系方式:0573-****点击查看6698/152****点击查看6060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点击查看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点击查看5029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