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锅检院)南平分院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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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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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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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9次,合作供应商4个,潜在供应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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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4


根据福****点击查看研究院**分院、**省****点击查看研究院**分院2025年车辆租赁需求,现对相关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40万元(其中特检20万元、锅检20万元),每公里控制单价为2.8元。本项目采用总价与单价双重控制,供应商报价需为含税报价,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结算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总控制价。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金额,若累计服务金额达到项目控制总价,应及时反馈采购人并立即停止服务。若造成超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不予结算,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备案证》。

3.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4. 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标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由评审组依次根据车辆购置单价、车辆购置年限、车辆行驶公里数确定成交候选人,其中:车辆购置单价最高为最优、车辆购置年限最短为最优、车辆行驶公里数最少为最优。

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所提供车辆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并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整改的,若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 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车辆验收期限与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在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合同签订,并提供验收所需的车辆保单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购车发票。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保单期限暂无法覆盖采购合同履行期限的,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车辆保单到期**行续保(续保险种不得少于现保单),并在续保后及时将新车辆保单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自2025年9月18日- 2026年9月17日止。

(三)车辆租赁服务类型

本次租赁车辆为短租车辆(采用日租或事租方式,以车辆里程表实际行驶公里数计算租赁费用)。

(四)车型参数要求

越野车(含SUV)为自动档燃油车或混动车,排量不低于2.0L或1.8T,车辆购置金额不低于8.5万元(以首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车辆购置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之后的非二手车辆(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时间为准),累计里程小于5万公里,车况良好,车辆无发生重大事故,发动机、变速箱、车辆大梁无维修(除正常保养外)。

(五)车辆需求数量

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每工作时间(含加班)提供越野车(含SUV)5辆;如采购人车辆使用需求超过5辆,再增加的车辆可为成交供应商名下其它车型,对该部分车辆的年限、车型及公里数参数不作强制性要求,但需保证车况良好,车辆性能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

(六)服务要求

1.车辆的燃油、日常维修(保养)、清洗(每月2次)、车辆安全检查(每月1次)、年检、保险等一切工作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每辆车配备一张加油卡,车辆加油卡内金额应确保不低于500元/张。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以上服务要求项目的履行情况,如发现有违约行为,第一次警告(书面告知)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第二次对成交供应商处以500元/项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从租赁费中扣除。如在服务期内出现三次该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 日常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采购人应及时与成交供应商联系,救援可由成交供应商实施或经成交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代为实施,故障产生的救援与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采购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交警处理,同时向成交供应商通告事故时间、地点、经过、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由****点击查看公司勘查理赔。属于采购人责任范围(以交警责任认定为准),****点击查看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4. 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必须为成交供应商自有车辆(产权****点击查看公司名称),不允许存在挂靠车辆。因车辆使用权纠纷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成交供应商承诺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纠纷处理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同等或更优档次的代用车辆。

5.车辆必须进行定期保养(以厂家规范为准),及时维修,确保车况良好。服务的车辆必须符合年审、环保要求,严禁提供有故障车辆,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6. 车辆保险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保险应手续齐全且均具有交强险和必须的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司乘险(每座5万元×5)、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元)、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20万元以上)、车损险。使用过程中若因保险未买足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车辆手续不完整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均应装设定位系统、倒车影像、行程记录仪,并提供客户端账户供采购人查询。

8. 车辆事故、故障或维修、保养期间,采购人若有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同等或更优档次的代用车辆。服务期限内,若成交供应商累计(含)10次不能满足采购人车辆需求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违约1车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六、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在双方产生**期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车辆(包含如采购人车辆使用需求增加的车辆)均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车辆交接凭证作为车辆使用及归还的凭证,所有提供的车辆(包含如采购人车辆使用需求增加的车辆)均根据实际行驶里程及成交单价(以车载里程表经双方确认公里数为准)按月结算。采购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于每自然月最后一天对该月产生租赁费进行结算,经双方确认、结算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

七、违约责任

1.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信息,对采购人正常用车造成影响的。

(2)成交供应商未如实告知车辆上的权益状况或在租赁期间未按约定在车辆上设定权益的。

(3)成交供应商迟延交付车辆及行驶证、其他相关证件、凭证、单据的。

(4)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按约定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

(5)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成交供应商未提供同等或更优档次替换车。

2. 采购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成交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

(1)采购人有转卖、抵押、质押车辆行为的。

(2)成交供应商有确切证据证明采购人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其他可能造成车辆严重损毁行为的。

3.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控制价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八、其它需补充条款

****点击查看政府车改政策或相关规定冲突,以政策或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双方协商不下或因政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九、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一)资格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授权委托书(与附件1保持一致,原件加盖公章,如为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则无需提供)。

4.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备案证。

5.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与附件2保持一致,原件加盖公章)。

6. 拟租赁车辆情况表(与附件3保持一致,原件加盖公章,不低于5辆)。

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4保持一致,原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二)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与附件5保持一致,原件加盖公章)。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0:00(**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点击查看研究院**分院

地址:**市**区崇泰街道万辉路66号603室 邮编:354200

3. 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0599-****点击查看636

4. 监督电话:0599-****点击查看116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点击查看研究院**分院(响应文件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采用快递寄送,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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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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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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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9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福建****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31次, 占比 73.81%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40次, 占比 95.2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5 次, 中标金额 1454.3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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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29 次, 占比 78.38%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35 次, 占比 94.5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福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3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3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134.71
福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4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4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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