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保障工作,拟通过公****点击查看中心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1家。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在采购人单位现有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公务出行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能够保障省内21个市(州)跨区域长途公务出行需求。
2.指定时间地点,供应商应随叫随到,按时准点。行车线路由采购方人员最终确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得以产生费用为由拒绝走高速)。
3.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驾驶员,需具备良好职业操守、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准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前熟悉路线,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条例,保持车内整洁,不能在车上抽烟。
4.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保险完备,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章信息。不得使用带病车辆。
5.在出行中因车辆原因或服务方原因无法使用车辆时,需及时提供相应应急车辆。
6.供应商如在合同期内有服务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被投诉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点击查看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担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赔偿费用,由服务方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服务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四)其他要求
目前,财政厅、****点击查看管理局正在对省级部门公务租(包)车费支出标准进行调整,待出台后,采购方将和服务方**协商,按照文件要求对中标的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不能协商一致,采购方将终止服务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
三、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服务方未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内容,评比小组有权不予认可;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若参选人已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四、支付方式
在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汽车租赁(包车)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申报意向承诺函;
4.诚信情况承诺函;
5.非联合体声明;
6.报价单;
7.服务方案;
8.公司业绩;
9.其它证明资料。
六、比选文件递交及要求
1.比选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7:00,比选文件应单独封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市**区光华东三路88号****点击查看1楼112室。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资料。
七、组织评选
****点击查看小组,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排定名次,第一名确定为候选中选人。
八、结果公告
本次比选结果公告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8—****点击查看2950
地 址:**市**区光华东三路88号
邮 编:610000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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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