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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荷花池街道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项目(肉类及水产类)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荷花池街道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项目(肉类及水产类),主要对街道食堂所需食材进行 集中采购、定点配送 服务,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内容。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服务标准口径不一的,以 孰高原则 确定。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合同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合格的合同继续履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服务标准口径不一的,以 孰高原则 确定。
以总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费率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费率0.8%,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费率0.45%;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服务费金额:105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西新桥二村99-1号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2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市**区**路198号5栋202室
联系人:王文丹
联系电话:0519-****点击查看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丹
电话:0519-****点击查看955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