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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点击查看商贸物流城一区3号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壹拾玖万柒仟叁佰叁拾元整(小写:1973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4个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五、评委专家名单:郭铮(组长)、张文千、胡海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4233。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马塘街道春江明月阅麓苑6号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53-****点击查看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胡燕
电话:0551-****点击查看4227、191****点击查看2716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