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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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租赁
2.首次发布日期:2025年5月22日
二、补遗事项说明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2.本补遗事项不影响原公告及文件其他条款的效力,若与原文件内容冲突,以本补遗说明为准。 三、生效时间本补遗说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参与竞商人。
四、特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