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管理中心东塘片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江高镇水沥**路10号之二102房
被投诉人:雷达****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B栋768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因对雷达****点击查看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点击查看服务部分中配送服务方案、应急处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卫生保障方案四个评分因素的评分标准不够客观,没有明确评判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点击查看委员会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投诉事项5: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应归属于零售业或批发业范畴。
2024年11月6日,****点击查看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声明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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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