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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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前期物业服务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地址 | **省**市**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物业管理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项目概况 | 本建筑区划位于**市**区白鹭湾一街68号。物业类型为:办公用房、商务配套设施。 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是集研发办公、商业及车库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187287.65平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9303.1平方米;会议室9731.47平方米;商业用房19091.7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47840.92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318.39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174.66平方米。 | ||
公告名称 | 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前期物业服务 | ||
公告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发布时间 | 2025-07-08 18:00 至 2025-08-01 14:30 | ||
公告内容 | 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前期物业服务 |
标段名称 | 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前期物业服务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1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采购控制价(元) | ****点击查看00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年度物业服务总费用上限为2110万元/年(含税),其中,物业服务基础成本上限为1420万元/年(不含税),物业服务管理酬金上限为物业服务基础成本的7%(提取比例,不得超过7%,含7%)即99.4万元/年(不含税),不可预见费用为500万元/年(不可预见费为不可竞争费用,由招标人根据需求按下单后执行,经招标人认定后据实结算)。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可预见费不可更改,填报的年度物业服务总费用、物业服务基础成本、物业服务管理酬金及提取比例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报价。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服务期(天) | 730 | ||
服务期说明 | 物业服务有效期期限为2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按照项目甲级写字楼定位,物业服务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区域性)地方标准《**市写字楼物业等级划分》(DB 510100/T 013—2013)甲级标准并满足甲方其他物业服务要求,执行过程中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本项目由甲方****点击查看园区综合服务,包括物业服务、公共服务、能源服务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包括前期物业承接查验、综合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装饰装修管理与服务、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维护、特约服务共8个部分内容。具体包括: (一)基础物业服务:21项服务内容包含前期介入和接管验收、综合管理、设施管理系统(平台)管理、建筑和设施管理、建筑机械系统和设备、建筑电气系统、建筑结构系统及内部装修、道路、人行道和室外结构、场地空间管理、物业改造工程及二次装修管理、公共事业系统(水系统、管网及相关设备等)、能源和可持续发展管理、弱电智能化系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虫害防治、安全服务、废物管理、客户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以及其他与基础物业服务相关的服务内容。 (二)非基础物业服务:除基础物业服务之外甲方其他需求,包含商业、产业服务、用电增容管理服务、招商中心现场服务、样板房管理、空置物业管理、转分租管理、费用收缴催缴服务、物业改造、园区运营服务(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提供的、物业公司配合完成的服务,如产业生态平台规划运营、空间**策划与运营、第三方物业监管、智慧园区升级改造与运营)等,以及其他与非基础物业服务相关的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详见合同附件1:《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物业服务需求描述》、附件2:《白鹭****点击查看一中心SLA服务承诺》。 除基础物业服务外,非基础物业服务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地下停车场由甲方运营,乙方负责保安、保洁等基础服务,****点击查看停车场(含充电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停车场(含充电桩)正常运转,甲方按乙方人员配置支付管理酬金及承担能耗及维修耗材。 2、空调由甲方运营,乙方负责空调的正常运行、维修保养等基础服务,甲方按乙方人员配置支付管理酬金及承担能耗及维修耗材。 3、项目业务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费、停车费等,乙方对费用收缴工作全流程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数据整理、费用通知单发放、催缴通知发放、各种形式催缴等。乙方须保证费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费用收缴的及时性。 4、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对项目组织转分租行为检查,杜绝承租企业的转分租行为。 5、合同期内乙方须每服务年度邀请一次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向甲方提供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结果作为乙方合同履约程度的评价之一。 6、合同期内乙方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任何形式转移至第三方。 7、园区运营服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乙方配合完成。 本项目内建设的物业部分销售、部分自持,为保障项目物业服务质量,除招标人甲方与购置或租用本项目物业的主体有特殊约定外,原则上本项目物业服务由中标人乙方统一提供,但中标乙方人须服从甲方招****点击查看园区整体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 | ||
资格条件 | 1、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国境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 4、自2022年7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在管或承担过的项目,至少2个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服务面积)均不小于10****点击查看园区或写字楼或商办或综合体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类型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7-08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7 18: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17 18: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18 18: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01 14:30 | ||
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2025-08-01 14:3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5-08-01 14:30 | ||
开标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16号 | |
联系人 | 杜敏 | |
联系电话 | 028-****点击查看0228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 ||
采购代理单位 | 代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代理单位地址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2501 | |
联系人 | 王瀚斌 | |
联系电话 | 199****点击查看7071 |